代理商向其客戶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 使用本公司的品牌或代理商身份進行銷售時,虛擬主機郵局類的最終客戶價格不得低于8折,VPS和云主機產品不得低于9.5折;以自有品牌銷售時不受以上限制。如違反此規定,本公司將對代理商降級或罰款處理(每次罰款500元起,從代理帳號中直接扣除)。
2.代理商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代理商預付款未使用完,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余額.
3.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辦事處"、"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本公司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代理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代理是本公司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系單位。使用本公司的 logo 必須加上"本公司代理商"字樣。
4. 能公司為代理商提供的100M代理平臺空間,僅能放置我司提供的代理平臺程序,禁止放任何其他無關的程序,否則我司將關閉您的代理平臺并刪除相關的數據。
5. 代理需共同維護本公司品牌及美譽度,不得在網絡上散布對本公司不利的言論信息,否則本公司有權提前中止與代理的代理合作關系。
6.本公司有權根據代理商考核標準及代理實際銷售情況,動態調整乙方享受的代理級別和代理價格。
7.代理每次支付款項特別規定:
8. 代理應該妥善處理好自己與所屬客戶之間各類產品管理權的問題,如代理商下的客戶將產品管理權問題投訴到本公司,本公司將按照購買者對產品具有完全的管理使用權進行處理,即域名所有人對域名擁有包括域名管理權在內的完全的權利,因此,本公司將代理下的客戶投訴轉交給代理處理,代理必須在收到投訴的3 個自然日內給本公司回復處理結果,如未收到代理商的答復,本公司將按照 ICANN、CNNIC 等上游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如因注冊信息不準確,無法聯系上代理商,本公司將按照ICANN、CNNIC 等上游管理機構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9.代理必須事先為其服務器上運行的所有網站辦理 ICP 報批報備、變更、注銷等手續(如果網站有綁定多個域名,則必須為所有綁定域名申請備案審批),并就此及時提醒其客戶。
10. 代理承諾不會利用本公司的產品或服務進行任何涉及垃圾郵件的行為。代理商開通的網站存儲產品應嚴格遵守本公司公布的網站存儲產品規則,本公司有權對代理存儲的內容進行審核,審核后再開放服務,但本公司的審核結果并不表明及保證代理商行為的合法性。
11. 代理在提供域名相關服務過程中,應遵守以下規定:
a. 不得以欺騙、誤導、恐嚇客戶等不正當手段銷售域名;
b. 不得使用虛假信息或冒用注冊人或其它組織名義注冊域名。
12.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對域名注冊申請者提交的注冊申請進行審核,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域名注冊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且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本公司具有域名后置審核的權利,一旦發現代理及其客戶提交的域名違反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ICANN 頒發的政策要求及域名注冊管理機構公布的行業規范(包括將來新出臺的法律法規、政策要求、行業規范及本公司相關管理制度),本公司有權在收到法院、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有關注銷、暫;蜣D移相關域名的決定予以執行。
13.出現因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導致的第三方投訴,本公司有權對代理注冊的域名、會員號進行凍結及相應處置,直至取消代理資格:
a. 將第三方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標志注冊為域名
b. 將與第三方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標志相同的域名指向到第三方的競爭對手網站;
c. 以"向作為民事權益所有人的第三方或其競爭對手出售、出租或以其它方式轉讓該域名,以獲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注冊或受讓域名。
d. 以"阻止第三方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聯網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或標志"為目的注冊或受讓域名;
e. 以"損害第三方的聲譽,破壞第三方正常的業務活動,或混淆與第三方之間的區別,誤導公眾"為目的注冊或受讓域名。
f. 其它惡意的情形。
14.應避免所注冊的域名與其它方享有民事權益的名稱或標志相同或具有足以導致混淆的近似性。
15.應避免所注冊的域名因不享有合法權益而導致第三方投訴。
16.代理通過其在本公司申請的會員號管理其代客戶注冊的域名,同時代理認同,客戶有權利自主選擇服務商,如果代理的客戶合理地要求將其域名的管理權轉移到另外的服務商或會員號下,只要域名注冊人按本公司的操作規則提供完備的申請轉移會員號所需的證明文件及履行相關手續,本公司即有權提供此項服務,代理不應因此種原因引起的客戶的流動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異議,并無權要求本公司承擔任何責任。
17.對域名注冊申請者提交的域名注冊申請進行審核;根據域名注冊管理機構、法院或域名爭議解決機構的決定、判決或裁決,代理商應積極配合本公司注銷、暫;蜣D移相關域名。
18. 在收到域名所有者提交的有效轉移申請時,不得無故拒絕客戶轉移;
19. 代理應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域名持有者信息及其域名注冊信息真實、完整、準確,未經客戶授權不得擅自變更客戶的注冊信息。未取得域名持有者的變更申請,代理不得擅自對客戶的域名注冊數據進行變更。
20. 域名的轉讓、注銷和注冊服務機構變更:
(1) 在未收到域名持有者轉讓申請時,代理不得對域名進行轉讓。
(2) 在未收到域名持有者注銷申請時,代理不得對域名進行注銷。
21. 在域名處于司法程序、仲裁程序或域名爭議解決程序期間,代理不得受理域名持有者轉讓或注銷被爭議域名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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